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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培改革:省级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完成基本功能研发,各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

点击:913747次 发布日期:2016-07-26

 

根据《公安部、交通运输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6〕50号)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交办运〔2016〕37号)安排,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积极做好机动车驾驶培训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依据《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技术规范》(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17号公告),现已完成了省级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1.0版本(含市、县级应用端)基本功能研发工作,具备了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计时培训平台、全国驾驶培训数据交换与服务平台的对接能力。

 

省级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特点1:符合改革政策要求及最新技术规范

系统功能设计紧紧围绕《改革意见》中的27项任务进行,做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现监管与运营分离,落实驾驶培训机构的主体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系统字段、接口开发均以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17号公告最新规范为蓝本,保障各个系统数据的无缝接入。

        

特点2:接入驾培统一编号体系

根据相应规则,全国驾培平台为培训机构、教练车、教练员、学员等分配统一编号,基础数据需要附带各自唯一的统一编号到省监管服务平台完成备案,方可有效。通过统一编号体系,实现对数据的精准统计,以及有效的防范黑驾校、黑教练、黑教练车等问题。

 

特点3:教学区域上报、审核流程一体化

培训机构需按照统一规范上报电子教学区域围栏坐标,只有在经过管理部门审核并通过的教学区域内培训产生的学时数据,才有可能被视作有效学时。通过启用电子围栏,可很大程度改善场地乱培训的情况。

 

特点4:实现培训教学日志电子化

结合最新《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征求意见稿的修订思路,设计了电子培训教学日志,落实登录登出以及每个15分钟拍摄照片的要求,强化对学员培训过程的动态监管。

 

特点5:采用证书加密防篡改技术进行阶段学时数据传输与审核

省级监管服务平台具备阶段学时审核功能,培训机构通过TCP传输方式将每分钟学时传输至监管平台数据库,并需要加盖电子签章对所传数据进行认可。管理部门可设定审核规则,通过大数据分析功能,对分钟学时数据进行系统逐条复核。落实培训机构主体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现培训信息传输、储存、监管、服务一体化。

 

特点6:实现学员培训过程全流程查询

建立了全面的学员培训档案,涵盖学员基础信息、培训日志、阶段审核、有效学时、结业信息5个维度。将每个学员的培训相关信息进行串联和整合,使得学员培训过程管理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特点7:具备教练车实时监控与行车轨迹回放功能

教练车作为培训教学的主要工具之一,通过实时监控功能,管理部门可以实现对所辖区域所有教练车进行实时定位管理,可以查看车辆实时位置信息和培训状态信息。选择目标车辆和时间可以回放教练车的培训行车路径,结合电子围栏功能,对学时造假大数据分析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特点8:满足省、市、县多级用户角色的管理需求

系统通过角色创建和权限分配,可以实现多级管理业务需求,具备省、市、县三级应用端结构,数据集中,业务协同。在满足管理需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系统的重复建设和投资,节约社会资源,提高管理效率。

对于省级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下一阶段的推进任务主要围绕这么几点展开:

1.结合各省反馈的意见建议,继续对现有功能模块进行优化。

2.对于符合最新规范要求的驾驶员培训机构计时培训平台,做好与之系统联调接入的准备工作。

3.系统已经具备与公安考试系统对接能力,将加紧推进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完成数据技术层面上的对接。

4.结合《改革意见》要求,继续完成省级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后续功能的设计开发,建立以学员为主的评价服务体系,进行大数据统计分析及学时造假分析,落实先学后付改革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