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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新闻网】安徽国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文化长廊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104708次 发布日期:2014-10-07

安徽国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文化长廊工程

 

招标公告

 

 

安徽国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文化长廊工程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安徽国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文化长廊文化长廊设计及施工

2.招标人:安徽国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

2.建设规模:文化长廊建筑面积约300㎡,

 3.招标范围:设计及施工企业文化长廊(以招标文件为准)。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应在施工广告设计装潢、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有承担本工程项目的能力,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2、营业执照经过上一年度年检合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级及以上。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单位一致),且确保能够驻现场管理本工程且中标后不得同时再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时提供该内容的承诺函)。

4、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一年(2013年1月1日)内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所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4年 10月 8  日至2014年10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国家创新产业园C3栋11楼

3、报名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营业执照(要求年检合格,年检章清晰);

4)企业资质证书;

5)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组织机构代码证;

7)税务登记证;

8)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半年社保证明;

9)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竣工验收表);

10)本公告第三项“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资料;

11)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按照上述顺序将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法人公章)装订成册,所有报名资料的原件须携带报名现场以备查验。招标人将根据上述报名人提供的资料及招标公告要求对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初步审查择优确定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未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投标申请人将不予通过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报名单位,招标人不予解释。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见招标文件。

 购入投标文件的费用(不含投标保证金):500元(不论是否中标,均不退还)

 

六、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安徽国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国家创新产业园C3栋国华光电招标中心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0551-65653272-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