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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两个部门规章实施一个月平稳顺利 6项便利措施惠及780多万人次

点击:10003次 发布日期:2022-04-29

4月1日,公安部新制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两个部门规章实施。两个部令实施一个月以来,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C6)等6项便民利企新措施精准落地,惠及780多万人次,减少证明材料860多万份,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6项便民利企新措施全面推行,780多万人享受改革便利


2跨省通办改革措施精准落地1.4万名驾驶人在户籍地以外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实现全国一证通考5546名申请人申请异地考试恢复驾驶资格,免予两地往返。


2项优化驾驶证考试改革措施顺利实施优化小型汽车、摩托车增驾制度,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增驾其他小型汽车准驾车型的,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类型摩托车的,不再重复考试科目一,惠及310多万名驾驶人;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4.1万名驾驶人申请增驾,更好满足驾驶房车出游需求。


2减证便民服务新措施全面推行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实现申请资料电子化采集、档案电子化管理,驾驶人考试信息网上转递,交管业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与医疗机构等部门信息联网,共享体检等信息,群众办理业务时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共惠及465万人次。



严格重点驾驶人准入管理,强化满分学习考试要求


进一步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安全准入管理,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严格申请条件,将禁驾大中型客货车的情形由三种增加到七种,新增对有毒驾、再次酒驾、危险驾驶构成犯罪等人员,禁止申请增驾。


严格满分学习考试,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记满12分的,严格满分学习和考试要求,增加学习时间,提高考试难度,加强重点管理。



记分管理制度系统调整,学法减分措施全面推行


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交通违法记分管理制度,坚持宽严相济、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实施以来,340多万人次按照新的记分制度处理交通违法。


一是优化调整记分分值。在保持对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二是全面推行学法减分。284.3万人申请学法减分,参加学习考试并成功减少369.1万分


三是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严格多次记满12分驾驶人学习和考试,延长学习时间,增加学习内容,增加考试科目,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督促严格遵法守规,安全驾驶。


下一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将加强对部令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深入开展评估问效,确保取得惠民利企实效。同时,进一步简政放权、减证便民,再研究推出一批便民惠民新举措,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安交管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创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服务社会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