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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十四五”全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的通知

点击:9234次 发布日期:2022-07-29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十四五”全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的通知

安委办〔20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十四五”全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1日


 


“十四五”全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等,制定本规划。

一、道路交通安全现状与趋势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平稳运行,道路交通事业持续快速发展。“十三五”末,全国机动车保有量3.7亿辆,机动车驾驶人4.6亿人,公路通车里程519.8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6.1万公里,农村公路438.2万公里,城市道路里程49.3万公里,与“十二五”末相比,全国机动车保有量、机动车驾驶人分别增长33.5%、39.3%,公路通车里程、高速公路里程、农村公路里程、城市道路里程分别增长13.6%、30.3%、10.1%和35%,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100%通硬化路和客车。随着家庭小汽车普及和高速铁路、民航运输快速发展,“十三五”末公路客运量和旅客周转量分别比“十二五”末减少19.6%和17.6%。同时,公路货运量逐年增长,公路货运量、货物周转量分别增长9.1%和2.9%。截至2020年末,全国每千人汽车保有量214辆,70个城市的汽车保有量超过100万辆。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反复强调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加强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在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部署实施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破解当前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各地区各部门齐抓共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技术标准;改革创新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进一步强化驾驶人和机动车交通安全源头管理;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全面实施高速公路入口治超,高速公路货车超限超载得到有效遏制;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等,道路安全隐患治理进一步深化;广泛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和交通安全社会面宣传,促进公众交通安全文明意识进一步提升;在全国范围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四场攻坚战”“五大行动”和“六大提升工程”,大力推进全国主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交通安全科技应用水平逐步提高,交通安全执法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总体平稳,与“十二五”期间相比,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分别下降35%、69%和50%。2020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较2015年下降20%。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人、车、路等道路交通要素仍将持续快速增长。预计到2025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数量、公路通车里程将超过4.6亿辆、5.5亿人和550万公里。同时,交通要素增长重心由大城市向中小城市、城镇转移,乡村振兴、城乡一体化带来的农村交通出行变化,老龄化社会引发的老年人安全出行问题,车路协同、自动驾驶、共享出行等新技术新业态的快速涌现带来的交通流量、出行方式变化,人民群众对美好交通出行的向往和追求等,都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我国制度优势显著,经济长期向好,社会大局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多部门协同共治的格局基本形成,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正在逐步提升,新技术新发展不断赋能交通管理领域,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提供了多方面优势和条件。但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整体形势依然不容乐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存在不少短板弱项,地区和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农村交通安全问题凸显。公众交通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交通违法行为仍较为普遍,货车和低速电动车等违法违规生产改装问题依然存在,道路通行条件总体不平衡,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水平有待提升,道路交通相关行业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依然突出,企业重效益轻安全问题长期存在。涉及交通安全的一些深层次、根源性问题尚未化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新变化、新业态带来的新风险不断涌现,传统问题和新型矛盾交织叠加,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诸多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总体来说,“十四五”期间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仍将处于爬坡过坎、突破瓶颈的关键时期。

二、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减少事故、保护生命,着力完善制度机制、健全责任体系、加强法治建设、强化基础保障,切实提高现代交通治理能力和道路交通整体安全水平,努力从根本上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解决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的深层次、根源性、瓶颈性突出问题,全力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量,防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健全机制,协同治理。坚持系统思维,构建更为严密的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和更加系统的现代交通治理体系。强化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理格局。

夯实基础,源头治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基础性、源头性、系统性问题,下大力气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提升道路交通各要素的本质安全水平。树立事前预防、主动防控思想,针对突出问题追本溯源,防范化解源头风险,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改革创新,依法治理。坚持深化改革,加快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将安全发展理念贯穿于道路交通各要素、各环节,推动道路交通安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培育全社会交通安全法治文化。

科技赋能,智慧治理。坚持科技驱动,以支撑实战为牵引,探索研发新技术新方法,巩固深化先进装备应用,让科技为交通安全赋能。推动新兴科技与交通安全工作深度融合,运用前沿技术助力交通安全管理理念、管理手段、管理模式创新,提升交通安全治理现代化、信息化、智慧化水平。

(三)规划目标。

道路交通现代治理迈上新台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部门合力进一步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社会参与度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现代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

道路交通治理能力达到新水平。法治思维、系统观念不断融入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充分应用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风险防控、执法管控与应急救援等能力明显提升。

道路交通本质安全实现新提升。公路和城市道路安全设施更加规范完善,道路通行环境更友好、更安全。机动车产品安全技术标准更加严格,生产一致性、主被动安全性明显提高,智能辅助安全保障技术广泛应用。

道路交通文明意识得到新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守法意识、规则意识显著增强,全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与我国机动化程度相匹配的全社会“汽车文明”基本形成。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取得新成效在机动车、驾驶人、公路通车里程和公路运输量大幅增长的环境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稳中有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有效压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遏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摘录:着力提升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关于驾培驾考重点部分)。


完善驾驶培训监管机制,强化驾驶培训机构落实教学基础设施设备、培训学时内容等要求,保证驾驶培训质量。健全完善驾驶培训教学体系,推动理论培训方式创新应用,强化驾驶人安全知识、规则意识、风险辨识能力培养。加强驾驶培训过程监管,强化驾驶培训与考试的信息共享。加强驾驶考试过程监管,建立以新驾驶人安全驾驶水平为核心的考试质量评估体系,实行严重交通事故驾驶人考试发证责任倒查。

优化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完善面向规则意识培育的驾驶人考试机制,探索VR、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驾驶考试管理中的应用。主动适应人口老龄化、车辆智能化等社会发展需求,丰富车辆新技术、驾驶新要求等考核内容。健全完善职业驾驶人教育培训体系,提升重点驾驶人安全管理水平。建立交通安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提供驾驶人全生命周期、全分类群体、全出行场景的交通安全知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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